2015贵州书法学统考考试科目分值内容
书法学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和行书各一幅)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
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楷书临摹、行书临摹、楷书创作、行书创作。
3. 注意事项
考生所有毛笔、墨汁、砚台、毡纸等用具自带,考点提供考试用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