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艺术类省级统考各类别考试安排表 | ||||||
类 别 | 报到时间和地点 | 考试时间和地点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备 注 | |
音乐类 | 2015年1月3日 | 2015年1月5日- 10日 | 科目一 | 1.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初试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总分满分300分。 |
8:30-17:00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 | 初试 | 2.模唱 | 音程、和弦模唱 |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美术学院一楼展览厅 | 科目二 | 1.演唱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
复试 | 2.器乐演奏 |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