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分值为满分的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笔试,分值为满分的10%)两项均考。
②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为满分的50%。
声乐主考时,自选独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器乐主考时,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③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为满分的30%。
声乐副考时,自选独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代为伴奏(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
器乐副考时,演奏自选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副考时,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占40%),舞蹈作品表演(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2014年艺术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大学A区宁夏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12月25日-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8:10-11:00
报考音乐学类且选考声乐的考生可于2013年12月24日到宁夏大学音乐学院合伴奏;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