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
考 生 须 知
一 、乐理、听音测试时间与地点
乐理、听音测试时间
声乐考生:
2015年1月31日08:30—09:00测试乐理;09:10—9:30测试听音;
器乐考生:
2015年1月31日10:30—11:00测试乐理;11:10—11:30测试听音。
测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公教楼A座、B座。
二、主项(含视唱、节奏、即兴舞蹈)测试时间与地点
声乐类考生 2015年2月1日—2月5日;
舞蹈类考生 2015年2月1日—2月10日;
器乐类考生 2015年2月6日—2月10日;
测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北院第四教学楼。
三、测试要求
1、考生凭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参加测试。
2、考生要提前确认考场所在楼位置,乐理、听音测试提前30分钟入场,主项测试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点名;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
3、考生进场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件,并进行指纹查验。
4、乐理、听音测试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其它笔书写按零分记。
5、乐理、听音测试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乐理测试(30分钟),乐理测试结束后考生不退场,继续进行听音测试(20分钟),听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
6、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