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要求
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报名时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待监考人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试和基本乐科考试分设考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除钢琴、竖琴、双排键、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四、联考评分、评卷及各专业分值
笔试由联考办统一组织阅卷,在纪检组监督下,采用集体流水法阅卷,综合评定最终成绩。专业主科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各考场参加考试评委在12人以下(含12人)的考试小组,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平均计算最后得分;13人以上(含13人)的考试小组,去掉两个最高分、两个最低分,平均计算最后得分。
联考各专业满分为500分。A1组、A2组专业总分=基本乐科×10%+专业主科×90% ;A3组专业总分=专业综合能力×30%+面试×40%+基本乐科×30% ;B1组专业总分=舞蹈基本功×50%+自选舞×30%+即兴舞×20% ;B2组专业总分=面试×30%+专业基础×70% 。
西安音乐学院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