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美术: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如考生参加二项或三项专业考试,将按作曲理论、少数民族特色、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顺序的第一项作为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舞蹈: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即兴评述100分。
表演: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朗诵及演唱9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广播电视编导:⑴面试: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随机抽取一种)100分,评委提问50分;⑵笔试: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150分。
书法学: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和行书各一幅)100分。
戏剧影视文学:⑴面试:简述对文学及戏剧的了解50分,展示与语言艺术相关的才艺50分,评委提问50分;⑵笔试:撰写影视评论150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当年省级统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