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成绩具体使用规定
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他举办以上专业的院校,均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省级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使用,省外本科院校可直接使用,也可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
根据规定,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才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省级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
考生届时登录省招考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查询时间为:美术类1月5日;音乐、舞蹈、书法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1月25日;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类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