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来的“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七大类整合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大类。另外暂时保留“艺术类特殊专业”。
这是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作出的调整,与教育部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最新分类完全接轨,与教育部新颁发的本科专业目录更加吻合。
整合后的四大科类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包含原来的美术;音乐学类包含原来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原来的舞蹈、体育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包含原来戏剧表演中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还包括广播电视编导。
我省2014年四大类艺术专业统考的具体要求是:
1、美术与设计学类:需要测试绘画基础的专业,如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等。报考省内外院校上述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
2、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等。
3、舞蹈学类: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报考省内外院校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
4、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等。报考省内外院校戏剧学、电影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特殊专业除外)才能参加外省高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统归为艺术类特殊专业,如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不含空中乘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对艺术类特殊专业,高校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直接认可我省统考相关专业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