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乘务专业体检标准
一、一般条件
1、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需要。不应有:(1)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2)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3)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2、建议美学条件: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3、建议身高: 女性
4、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二、眼科
1、色盲不合格。
2、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影响机上服务工作不合格。
3、视力不作要求。
三、耳鼻咽喉及口腔
1、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
2、耳气压功能不良不合格。
3、前庭功能障碍不合格。
4、难以治愈的外耳、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
5、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个别评定。
6、眩晕及反复发作的内耳疾病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上颌窦炎、上颌窦囊肿个别评定。
8、嗅觉丧失不合格。
9、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10、影响功能或外观的口腔、颞下颌关节疾病或畸形不合格。明显口臭不合格。
四、精神、神经系统
1、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3、神经症不合格。
4、睡眠障碍不合格。
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6、言语障碍不合格。
7、癫痫不合格。
8、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9、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
10、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
11、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
12、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3、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14、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五、呼吸系统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肺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2、自发性气胸反复发作不合格。
六、循环系统
1、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严重的心电图异常不合格。
3、高血压病不合格。
4、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七、消化系统
1、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临床治愈后,全身情况良好合格。
3、消化道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4、腹外疝修补术及阑尾切除术后,经一至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5、慢性胆囊炎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合格。
6、无症状性胆囊结石合格。
7、胆囊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
8、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经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异常合格。
八、泌尿生殖系统
1、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2、肾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
3、急性肾炎临床治愈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
4、急性肾盂肾炎治愈后,经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复发合格。
5、无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合格。
九、运动系统
1、运动系统疾病、损伤遗有功能障碍不合格。
2、影响出勤的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十、皮肤及其附属器
1、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2、腋臭不合格。
3、性病不合格。
十一、造血系统严重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十二、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严重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