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艺术类校考考点政策安排
(一)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各院校指定的校考考点报名并参加与省级统考合格证书相对应类别的校考,未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参加校考。
(二)在我省设有校考考点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参加该院校的校考;未在我省设点的,考生须按院校指定考点参加校考;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考点参加同一所学校的校考,否则其校考成绩无效。
(三)校考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均由各招生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四)2014年我省确定福建师范大学为省外院校在闽组织校考的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