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现有三个校区(温泉校区、昆仑校区、文光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隶属于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位于学校的观园路校区,2007年获批设立招生,是迄今为止新疆高校唯一的一个数字媒体艺术类本科专业。本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创新创业示范专业,拥有数字媒体艺术创新创业基地,配置有专业机房、录音室、视觉传达设计室、人像摄影室、静物摄影室、演播室及演播控制室、影片分析室、影视实训室、电视系统实训室、影视特技室、动漫创作室、智能媒体室、创新项目活动室等,拥有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学生创作设备及平台。可以实践艺术摄影、影视拍摄、特技摄影、非线性编辑、数字录音、智能媒体应用、视觉传达设计、UI设计、2D动漫创作、3D动漫创作、电脑插画艺术、3D打印等。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美术类)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培养品格完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以及艺术修养,掌握数字媒体工具,运用艺术思维进行平面设计、网页设计、游戏、动漫制作、数字影视产品制作、虚拟现实等领域的应用开发,能够从事电影、电视、网络等领域的二维、三维动画制作、游戏及广告片等项目的策划与制作、动画创意设计、计算机仿真与艺术设计、影视剪辑与合成、影视特效、多媒体制作等工作的新型复合型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艺术概论、色彩与构成、广告学、视听语言、影视节目编导与制作、摄影技艺、数字音频技术、数字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制作、专题片创作、平面广告设计、非线性编辑、动漫影片创作、虚拟现实等。
三、就业方向:
从事电视演播、新闻采访、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婚纱影楼、网站设计、平面设计、动漫创作等领域。
四、招生计划
拟面向全国招生3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五、报考要求
1.凡取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及省统考子科类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公布的为准。
2.高考体检结论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录取原则
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将投档考生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原则以我校2020年5月向社会公布的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为准。
七、其他
1.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本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两学期)6000元。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按规定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奖学金及助学设置: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及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等。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学位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并发放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4112266(学校招办);0991-4112667(教育科学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4112260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