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新疆大学法学学科始于1924年成立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80 年复建,1981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2000年获批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 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西北地区首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入选新疆大学一流学科-马学科的支撑学科,2022年获批新疆十四五规划特色学科。现有教育部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新疆)基地、新时代依法治疆研究基地、新疆人权保障与发展进步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5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法律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法律查明中心、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中亚国家司法检察研究基地等7个校级科研平台。
学院立足新疆实际,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五年来,学院获批各类项目14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8项,包括重大项目3项,一般项目13项,教育部项目2项,自治区等省部级项目27项,各类厅级及横向课题 70项,科研经费达1089.18万元,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项;清代西北边疆法制研究、去极端化与反恐研究、中亚法律制度研究在全国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41 人次入选自治区级智库成员,成果要报获国家领导人批复;协助地方开展重要立法十余部。
学院与武汉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学生交换机制,截至目前共计联合培养32名本硕博学生。还与中国台湾东吴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德国吉森大学、美国天普大学、土耳其马尔马拉大学,以及哈萨克斯坦阿尔法拉比大学、欧亚大学、人文法律大学也有广泛的学术联系,为学生出国访学提供了便捷渠道。
学院的奖学金及助学金种类繁多,覆盖面广,可以帮助解决优秀励志学生的生活困难。法学各专业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累计已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万余名,活跃于政府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以及大中型企业,为国家法治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新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第一名——法学。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人,教授16人,占比33%;副教授12人,占比2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占比71%;此外,援疆干部教授1人,副教授1人;自治区特聘教授1人,天山学者讲座教授1人;博导20人(含校外博导5人),硕导91人(含校外硕导51人)。现有本科生807人,硕士研究生657人,博士研究生32人。
二、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
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已建成了新疆高校唯一的具备“本-硕-博”完整且特色鲜明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本科设有法学以及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双学位)2个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和党内法规学8个二级硕士学位点,同时设有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博士学位点。
主要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总论、民法总论、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法各论、物权法、亲属与继承法、债权法、法律职业伦理等。
本专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等基本理论和较好的政治素质,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管理知识与人文素养等基础知识,系统掌握法学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知识、有一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交流能力和文字基础,能在我区各级特别是基层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学、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中国法律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总论、刑法各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专业维吾尔语、现代汉语、初级维吾尔语精读、初级维吾尔语听力、初级维吾尔语口语、初级维吾尔语阅读、中级维吾尔语精读、中级维吾尔语听力、中级维吾尔语口语、中级维吾尔语阅读、高级维吾尔语精读、维吾尔语司法翻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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