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定向培养军士报考指南
2023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收定向培养军士150人,招生范围涵盖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4个省(自治区),招生专业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个专业,招收军种为陆军、空军、火箭军。
学院简介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被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批准为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学院为陆军、空军、火箭军三个军种定向培养军士,目前在读军士生419人,涉及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个专业。近年来,学院始终严格对照“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标准,坚持把兵团精神融入军士生培养的全过程,凸显“应用型、技能型、军事型”的培养特色,不断优化教育模式、创新实践载体,已为军队输送了三届新时代军士人才。
近几年,军士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智能控制与仿真技术”项目一等奖;火箭军首届定向培养军士电工电子竞赛中,获得电子项目三等奖、电工项目三等奖和电工电子项目团体三等奖;在各类自治区及兵团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3个,三等奖8个。学院通过参加全国、自治区及兵团技能大赛达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培养了一大批“疆内夺魁,全国获奖”的技能型军士人才,为优化军队兵员结构,加快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国防信息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限男性),应当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 年 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如有变化,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按宣传报名、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投档录取 4 个步骤组织实施。
新疆
宣传报名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志愿(以 2023 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第一次志愿填报截止日期为准)。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政治考核
6月26日前,有报考定向培养军士意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需在专科线以上)在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领取《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A3 双面打印),持此表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参加政治考核。
7月7日前,户籍在新疆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公安局和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政治考核;户籍不在新疆但在疆内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由经常居住地县(市、 区、兵团师)公安局和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政治考核。
7月10日前,县级征兵办公室将政治考核结论告知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留存。
体格检查
7月17日前,政治考核通过的考生由县(市、区、兵团师)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体格检查并区分体检结论统计上报。
7月19日前,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州、市)征兵办公室上报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名单。
投档录取
7月25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双合格考生名单,送达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按照定向培养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投档(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由定向培养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准考证、填报志愿凭证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
更多详细内容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下载,请查阅:
http://59.75.144.175/zs/info/news-7097.html
青春向党
山东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限男性),须2023年在我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普通类提前批专科招生录取政策。
宣传报名
定向培养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考生须在我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我省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考生应根据本人成绩及“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分数要求上网填报志愿(网址:https://wsbm.sdzk.cn)。
政治考核
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28日,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取得居住证满3年)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各县级征兵办公室要及时受理。政治考核工作由各县级征兵办公室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组织实施,于7月5日前完成,结论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体格检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普通类提前批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各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4的比例提供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6月30日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查询参加体检名单和体检须知。7月1日,省征兵办公室向各市提供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7月2日至5日,各市征兵办公室组织考生体检,结论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参加体检考生数量较多的市,可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
录取
7月8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汇总送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名单,根据考生志愿分性别按院校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体检结论和专业对体检标准的要求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提前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仍有缺额计划的,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体检结论和院校专业要求在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投档办法与第1次志愿相同。
河南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相关政策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招生消息为准,学院将陆续更新。
甘肃
定向培养军士招收工作,在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和定向培养高校,分工协同做好有关工作。省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筹划、下达计划、数据审核和档案移交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考生报名、计划公布、志愿填报、信息提供、投档录取工作;市(州)征兵办公室、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共同负责考生报到、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定向培养高校主要负责招生宣传、录取及学员培养、淘汰和毕业工作。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抽组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建立联合办公机制,负责本地区定向培养军士招收的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宣传报名
有关单位和定向培养高校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Q段填报高考志愿,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投档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院校专业不足6个的按实际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6月27日20:00至6月29日20:00。
当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
体检政考
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格检查,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考生人数确定。
具体程序:
①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不足4倍按实际定)确定体检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8日前将体检对象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
②通知考生报到。
6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区分体检对象户籍所在地,将名单下发至各市(州)征兵办公室;
7月1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逐一通知考生,核对人员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等信息,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通知情况应记录备案;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3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
③组织体格检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选定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设置体检站,严格落实封闭式体检各项要求,统一使用网络版征兵体检系统组织体检,各单位体检工作安排于7月3日前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④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实施,严格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办理。各市(州)于7月10日前组织确定对象的体检和政治考核,依规公示有关结论,7月18日前将体检政考结论书面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网上公示
7月20日至24日依托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全省考生体检政治考核结论,考生或家长对结论有异议的,市(州)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答复,确需进行复查复审的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8月1日前逐级上报最终结论。8月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审定合格考生数据并提供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安排在高职(专科)批Q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从上线(高职<专科>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公室,8月25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录取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报省征兵办公室,9月底前统一移交定向培养高校,装入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档案。
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 3 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 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招收部队应当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 0.5 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 队负责。
1、教学管理
定向培养高校应当单独组建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教学班次(每班不超过50 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军事技能训练、基础体能训练和日常管理;招收部队应当指定教学指导机构加强培养跟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加强对有关定向培养高校的指导督促。
2、淘汰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后,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指导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
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官网发布缓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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