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