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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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在网上自行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网址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专业统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考生在考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考点院校公告栏。专业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相机及其它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场。对于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和美术类专业考试时携带有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进入考场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考试作弊处理。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动态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现能力。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满分为100分,三科合计总分为300分。

2、评分参考素描成绩参考比例为:形体结构占 30%,造形特征占 30%,明暗关系占20%,艺术表现占20%。速写成绩参考比例为:造形生动占 25%,结构比例占 25%,构图透视占25%,艺术表现占25%。色彩成绩参考比例为:构图布置占 20%,色彩和谐占 30%,造形质感占30%,艺术表现占20%。

3.考试内容及要求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景物等环境元素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考题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呈现。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手机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不得在考试区域以外作画,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卷。

4.注意事项

(1)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一般为非标 4 开优质专用纸,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

(2)其他用具: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3)辅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时,考生可携带轻便的充电式直流电吹风机(充好电,现场不能插交流电),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4)时间安排:2018年12月 29日看考场30日考试,素描考试用时180分钟,速写考试用时30分钟,色彩考试用时180分钟。

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0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写

15:00—18:00 色彩

(二)音乐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声

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三项中任选一项加试(考生取得少数民族特色合格成绩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专业志愿则需要在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流行音乐自备伴奏(CD碟)。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稳定,掌握歌唱共鸣;理解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两首曲目。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准概念,节奏准确。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④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

3.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三)舞蹈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120分(其中形象、形体4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80分)、舞蹈表演 100 分、模仿 80 分(其中命题即兴 30 分,舞蹈动作模仿5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形体测试

形象、形体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身材比例好。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腰腿软开度较好、舞姿跳跃具有较强的身体控制力,旋转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稳定性好;能连贯流畅完成高难度技巧动作。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现完整、动作熟练,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

考试要求:考生可穿练功服或舞蹈服装(自备)。自备剧目音乐,音乐需独立刻制CD且只能有剧目音乐,格式为(WAV、MP3)。

(3)模仿

命题即兴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抽取一题命题即兴题目(包含音乐),考生试听音乐4小节后,根据命题进行即兴舞蹈。

考试要求:须紧扣主题、捕捉音乐形象,充分运用身体语言表达呈现。舞蹈动作模仿测试:每一组4个8拍至8个8拍的动作模仿,每一组选派一名考生现场抽题确定模仿内容。教师现场示范教授 3 遍,第4遍由考生独自完成。

考试要求:考生所模仿动作完整,姿态规范,节奏准确,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记忆能力和形体表现力。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并清楚考试时间及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 30 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考生先进行一篇自备稿件朗读,然后随机抽取一篇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考试要求:考生普通话标准,吐字准确明晰,语言表达流畅;朗读时情绪基调把握较好,具有一定的现场表现力;嗓音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即兴评述: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范围涉及符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历史、时政及社会热点资讯。

考试要求:思维、应变能力强;语言流畅;逻辑清晰;内容充实、健康;有见解,知识面广,文化功底扎实。

(3)形象及才艺展示: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包括上镜效果、身高形体、肢体协调性等;才艺展示包括声乐、曲艺、武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上镜效果,声乐、曲艺、舞蹈、器乐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艺情况。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提前30分钟到候考区候考),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复印件归档。

(2)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作好准备(衣着得体,不得化浓妆),考试过程中不安排换装、化妆时间。

(3)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若需播放伴奏,须在进入考场前将伴奏音乐提交考务工作人员。考场提供播放用U盘储存mp3格式音频文件的设备;才艺展示所需乐器、道具由考生自备。不允许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五)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150分(广播电视编导创意100分,回答评委提问50分)、

笔试150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①广播电视编导创意(考生随机抽取考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学阶段所涉及的文化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的掌

握程度;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及该领域的发展动态的掌握程度;对热点事件或现象的了解和认知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在进行编导创意时必须严格按照题卡要求回答问题;逻辑清晰、表达流畅、发音清晰;能够言简意赅地表达观点,且内容健康,观点正确。

②回答评委提问

考查考生: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政治思想水平、文艺修养、兴趣爱好、形象思维能力、语言概括能力、即兴反应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和思考的深度与角度。

考试内容:评委提问环节没有严格的固定范围。一般应由主考提问,其他评委根据具体情况可补充提问。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的基本了解程度和报考原因,考生的成长环境和专业背景;国内外重大事件尤其是影视娱乐界的最新动态和作品,考生对社会生活的关心程度以及对影视领域的了解程度;文学艺术的基础常识,电影电视艺术的一般常识,写作、表演、音乐、美术等其他艺术上个人的爱好、经历、看法等,考生的专业优势和潜力。

考试要求:回答提问时能准确理解评委问题,做出简洁、准确的回答,体态自然大方。

(2)笔试(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的掌握程度;节目编导、策划及创意能力;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考试要求:了解广播电影电视的基本常识,有较强的节目编导、策划及创意能力;能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材料和解决问题,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语言精彩流畅,专业性强;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3. 注意事项

(1)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按先后顺序完成所有规定的考试内容后方可离开考场。

(2)电视栏目创意与策划属于应用文范畴,不能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字数不少于 1200 字,要求符合创意与策划文案的文体特征、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环节版块设置合理。

(3)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朗诵及演唱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一篇文学作品朗诵;并自备一首歌曲演唱,无伴奏。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好,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能抓住歌曲演唱风格基调,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有驾驭歌曲的能力。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舞蹈或形体(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表演,并要求考生着紧身衣裤。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身体各部位比例协调,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好以及四肢有一定软开度和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有较强的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

(3)即兴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即兴进行集体小品或单人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3. 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好播放的音乐伴奏,提前交给考务工作人员,着紧身衣裤进入考场,不准化妆和戴美瞳。

(七)戏剧影视导演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笔试:命题故事写作8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并现场抽题,考生根据题目编讲故事。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俱佳,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创造力、语言组织能力好,编讲的故事有事件、人物,主题明确。

(2)命题小品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根据题目进行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3)命题故事写作(笔试)

考试内容:考生根据命题进行故事书面写作(字数1000字左右),并进行不少于3个重要镜头(场面)书面再现。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写作内容健康、立意明确清晰、情节合理独创、角色鲜明生动、结构合理巧妙、文字自然流畅。

3. 注意事项

命题故事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八)戏剧影视文学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 100 分(考生自我介绍 20 分,才艺展示 60 分,评委提问20分);笔试200分(故事编写80分,影视作品评论12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①自我介绍:考生简述自己对戏剧影视文学的了解。

②才艺展示:考生必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才艺,如朗诵、讲故事、小品或戏剧、影视片段表演、说相声等。

③评委根据考生情况提问。

考试要求:自我介绍简洁、清晰,能准确概括自己的特点或优势,对戏剧影视文学有明确理解;才艺展示中,编讲故事主题明确,结构完整,语言生动,形象鲜明,能构造感染人的情景,朗读作品能脱稿,对作品的情绪、节奏把握准确,表达清晰流畅;小品表演情节完整,有细节呈现,表演过程连贯流畅;回答提问时能准确理解评委问题,作出简洁、准确的回答;面试过程中体态自然大方。

(2)笔试

①故事编写,字数不少于500字。

考试要求:故事完整,情节设计自然;关键词运用准确、得体;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语言清晰流畅;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②影视作品评论,字数不少于1000字。

考试要求:能准确理解所播放视频的主题内涵,能抓住关键情节,捕捉重要场景;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分析能兼顾思想性与艺术性;对作品有自己的独到感受,解读的角度有新意;语言清晰流畅,专业性较为明显;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考试时间:150分钟。

(九)书法学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楷书临摹100分,行书临摹100分,行书创作,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楷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楷书范本进行对照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楷书基本笔法、结字的把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

(2)行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行书范本进行对照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行书基本笔法、结字的把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

(3)行书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对行书传统笔法、字法和章法的借鉴意识和运用能力,检测和评估考生在书法创作方面的艺术潜质。

考试要求:根据试题所提供的历代经典古文诗词内容,进行书法创作,内容完整,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3. 注意事项

(1)考试用纸:四尺三开(约46cm×69cm)宣纸,由考点统一向提供。考点为每科提供一张草稿纸,禁止自带其他纸张入场。

(2)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等相关工具。

(3)卷面禁止落款和钤印。

(4)时间安排: 2018年 12月 25日看考场,2018 年 12 月 26日考试,楷书临摹、行书临摹、行书创作共18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08∶30—11∶30

三、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一)专业合格线

1. 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 3 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及表演:本科线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4:1以内的比例划定;校考涉及省级统考的省外院校本科线为180分。

3.音乐、舞蹈类:本科线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4:1以内的比例划定。

(二)考生于2019年1月下旬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有关事项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组成部分,考点院校对专业考试过程要实行有效监控,对在专业考试(含统考和校考)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其中,凡在专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替考代考、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专业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于参与作弊,失职渎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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