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统考时间、科目及分值
2019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包括:美术、音乐(含音乐学、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民族工艺美术、播音与主持等五大类。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一23日
(二)考试地点: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 号)。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 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专项(170 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为300 分。专项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和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 一门作为主项) ,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声乐和器乐 两门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自己所选两门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自己所选 的一门主项科目的考试。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 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3.舞蹈类: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 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为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考试科目为唐卡临摹(100分) ,图案 命题设计(100分) ,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 ,满分为 300分。
5.播音与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 , 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 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四、成绩发布及相关规定
(一)考试承办单位应于各专业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将认真校验过的考试成绩数据,以数据库(附光盘, DBF格式, 包括考生号、姓名、各科目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的形式报送省 招办普招与会考处。
(二)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考试成绩通知 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省招办审核后于2019年1月中旬,由青 海师范大学负责发放,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教育考试网 (http: //ow.qhjyks. com/)查询。
(三)除教育部规定的校考院校(专业)外,在我省开展艺 术类专业招生的其他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均应认可并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其自行纽织的专业考 试和成绩我省均不予认可。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包括省级统考和校考)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