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曲目范围见附2)内选取1首歌曲作为考试曲目。
三、考试要求
1.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酌情予以扣分处理。
2.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四、评分方式
考官通过对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和音乐表现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