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校招收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人才而设置的选拔性考试,注重考查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基础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人文素养和艺术素养,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试科目、形式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分) | 总分(分) |
素描 | 笔试: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文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 100 | 300 |
色彩 | 笔试:写生、默写、写生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文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 100 | |
速写 | 笔试:现场速写、默写、现场速写与默写相结合、根据提供的图文资料完成规定内容。 | 100 |
三、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素描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造型能力(构图、结构、比例、透视、体积、空间、明暗、质感)和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石膏头像、人物头像。
3.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4.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答卷纸;考生自备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合理,造型准确,整体感好,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及刻画能力;
(3)按所提供的实物或图文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不允许使用定画液、喷剂等,如因此造成画面粘连等损坏,考生责任自负。
(二)色彩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感受能力(色调、色相、冷暖、明度、纯度、环境色)和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范围
静物、风景。
3.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4.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答卷纸;考生自备水彩、水粉或丙烯材料,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合理,色调明确,色彩丰富,整体关系好,形、色结合得当,具有一定的刻画能力和美感;
(3)按所提供的实物或图文资料作答,位置、形状、数量等均不得改变,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不允许使用定画液、喷剂等,如因此造成画面粘连等损坏,考生责任自负。
(三)速写
1.考核目标
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对人物的动态(结构、比例、透视)、画面构成关系、人物动态组合与道具及环境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范围
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的组合、人物动态与道具及环境的组合。
3.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为30分钟。
4.考试要求
(1)考场提供答卷纸;考生自备黑色铅笔、黑色炭笔、黑色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马克笔,画板及与考试相关的绘画用具;
(2)构图布局合理,人物形体结构比例准确,动态表现生动、完整,表现手法不限,所有动态必须在答卷同一面完成;
(3)按所提供的实物或图文资料作答,答卷上不得添加与试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否则按不切题处理并扣分;
(4)不允许使用定画液、喷剂等,如因此造成画面粘连等损坏,考生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