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一、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8.18,其他省不低于207.34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40分、其他省不低于562.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62.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5.82)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 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1.49、山东不低于118.27、河南不低于118.66、其他省份不低于115.63即予录取。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12.5/北京入围线462.5×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四川美术学院
我校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分数线如下:
1、录取原则: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3)普通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和艺术教育专业)
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2、各省录取最低分数如下表(持续更新中),录取结果以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3、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和时间
录取结果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审核通过后,将用EMS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一批: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和理论类专业,预计时间为7月20日左右。
第二批:普通类(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预计时间为8月10左右。
4、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根据我校2019年招生章程及考生成绩,经研究确定:
一、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和单科成绩要求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并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二、录取分数线
综合成绩 = 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100 +文化考试总成绩÷ 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100
三、最终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办发布,请考生在高考所在地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