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2017年,教育部增列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外国留学生定点教育单位,目前有留学生300余人。学校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日本南山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蒙古国乌兰巴托大学、韩国韩南大学和我国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36所院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艺术学院现有民族美术(唐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三个本科专业,设有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民族艺术研究所。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权。为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及实践动手能力,成立了掐丝工艺、泥塑、中国画、MIDI音乐制作、唐卡、工艺品研发、民族图案开发等10个工作室,学生可根据特长和兴趣自主选择入室学习。连续两年,与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以“3+1”模式联合培养了20余名广告设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首先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后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报名。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12月全省组织的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招生专业
【130202】音乐学(器乐演奏),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一专多能,具备较高音乐视听、审美和表演能力,兼具社会通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在专业团体、文艺传媒、文教行业等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作、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专业基础扎实、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在现代设计文化视野中提炼地方(民族)设计特色元素,从事艺术设计的创作、传播、教育,兼备创新创业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现代社会艺术设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7】民族美术(唐卡),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专业基础扎实,系统掌握唐卡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唐卡创作、承担唐卡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现代社会民族艺术设计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唐卡设计专门人才,以及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1.音乐学(器乐演奏):文理兼招,本科,学费6350元/年,计划30个,在青海、河南、湖北、甘肃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2.民族美术(唐卡):文理兼招,本科,学费6350元/年,计划30个,在青海、甘肃省藏汉双语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3.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招,本科,学费6350元/年,计划30个,在青海、山东、河南、甘肃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招生计划以青海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招生数据为准;学费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项(170分,专项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和器乐),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300分。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广告设计: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三)民族美术专业考试科目
民族美术: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声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五、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青海省生源,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6日在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北校区田家炳学术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12月28日至29日在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进行专业考试。
1.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我省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收取,每生70元。
3.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甘肃、湖南、湖北、河南、山东、云南等省份以当地招办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为准参加生源地省级统考。
六、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50%的比例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方式:
教 务 处: 0971-8808501
传 真: 0971-8808501
艺术学院: 0971-8807833
邮 编:810007
E—mail: qhmd10748@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qh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