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内容、要求
素描
考试内容:静物或人物
考试要求: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色彩
考试内容:风景或静物
考试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对色彩关系的对比、色彩规律的认识程度和画面的组织能力
速写
考试内容:人物动态
考试要求:考查考生对对象的动态、形体、比例的快捷概括描写能力
注意事项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成绩查询
考生凭《报考证》于2013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同时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厅网站查询2013年四川美术联考成绩。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3年1月14日至1月16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美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