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艺术统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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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艺术统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一)音乐类、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主科(任报一类)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60%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钢琴

器乐

2

视唱

10%

3

练耳(笔试,30分钟)

10%

4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10%

5

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

10%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考试科目

占总分比例

1

理论作曲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25%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25%

③钢琴

20%

2

视唱

10%

3

练耳(笔试,30分钟)

10%

4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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