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与要求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考试内容
要求
所占比重(%)
总分
面试
声乐
自选声乐作品1首
40
100
钢琴
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 自选曲目1首
视唱
线谱、简谱各1条
5
笔试
练耳
听写
15
加试乐器:自选,达到及格分数〔百分制的60分〕后,按每增加10分加0.1分计入总分。
湖北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