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的秩序。
2.考生凭《艺术类专业准考证》《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3.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规物品检查,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4.考生入场时,除携带必需的绘画工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画袋、包、定画液、电吹风、小风扇、椅子、电动削笔刀、分体颜料箱架、速写软垫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考生携带进场的画板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文字等痕迹。5.在素描/速写科目开考前45分钟、色彩科目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入座后出示考试所需证件核验,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试卷和答卷上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答卷规定区域张贴条形码。凡填写错漏、不清晰的答卷,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素描和速写科目考生不得提早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收回试卷、答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色彩科目允许考生提早30分钟吹干答卷后交卷离开考场和考点,不在考点内逗留,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作答,只允许吹干答卷后交卷离开考场。
7.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或交换答卷,不得私下传递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考试实行全程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
8.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