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1.普高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①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主科(任报一类) |
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
75% |
钢琴 | |||
器乐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
15% |
②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理论作曲 |
①和声(笔试,120分钟) |
30% |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
30% | ||
③钢琴演奏 |
15%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
15% |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a)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b)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c)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成绩只计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省统考总分,作为报考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专业考试于2019年1月5日至14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须在1月1日至4日期间登录报名缴费网站(www.hneao.cn/ks,下同)打印《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通知单》(以下简称《考试通知单》)。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以及《考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a)主科、视唱以及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面试设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进行;b)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大楼”、“至善楼”、“景德楼”、“历文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2019年1月5日上午(考生须在4日下午6点去考试地点熟悉考场);c)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或体育学院进行,统一安排在2019年1月6日;d)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考试通知单》;e)声乐专业的钢琴伴奏为跨界钢琴伴奏;f)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2.职高音乐类
职高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