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统考
(1)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2)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高校公布的要求为准。
(3)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lk.heuet.edu.cn)或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heuet.edu.cn),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网上缴纳音乐专业考试费200元(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②下载《准考证》
2018年1月5日至10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lk.heuet.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乐理和听音2018年1月23日。声乐考生:乐理9:00-9:30,听音9:30-9:50;器乐考生:乐理11:00-11:30,听音11:30-11:50。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