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 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 止)。
(三)文理科要求
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文化 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专业免试,文化最 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文理科类二本批次录 取,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 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 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 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 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 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 1.0 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 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 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
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 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普通高考报名
1.按照省招考院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 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2.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 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
1.省统考及云南艺术学院校考报名
①省统考(专业限音乐学、舞蹈学和美术学及艺术设计类)和我 院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报系统地址为www.artstudent.cn。
②考生取得县(市、区)招办签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后,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络注册、验证及专业 报名,并按规定标准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网上公布为准)。
③允许考生兼报两个以上专业,须分别报名、分别缴费、分别考试。一经网上缴费确认,将不予退费。
④报名结束后,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并到相关考点确认考试安排,凭《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⑤专业报名流程及操作指南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2.省外院校校考报名
①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到我院进 行现场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 纳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看报名现场公示栏)。
②报名结束即可现场打印准考证,凭《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 试。
③其它未尽事宜,敬请关注相关省外院校招生简章。
(三)时间安排
事 项 | 专业考试类型 | ||
省统考 | 云南艺术学院校考 | 省外院校校考 | |
专业报名 | 2016 年12月19日至25日 | 2017年1月18日至23日 | |
考生打印准考证 | 2017年1月1日至5日 | ||
考生确认考场 | 2017年1月6日 | 2017年1月12日前 | 2017年1月20日至25日 |
专业考试 | 2017年1月7日至11日 | 2017年1月12日至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