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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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北、甘肃、福建)十一省(区)报考美术类普通本科各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
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艺术类(美术)校考的省份(广西、山东、安徽、山西、江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北、甘肃、福建)十一省(区)报考美术类普通本科各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上当地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70% +文化成绩总分×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已投档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对承认统考(联考)成绩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重庆、青海、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校考的省份(云南、安徽、山东、吉林、黑龙江、甘肃、河北)七省份报考我校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校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承认统考(联考)成绩且当年安排有专业计划的省份(山西 辽宁 河南 湖南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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