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做好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26 招生代码:5333
(三)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学制: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校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大学城
(六)学院概况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始建于1936年的省立佛海简易师范学校。2001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原西双版纳州民族师范学校、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大学、西双版纳教育学院三校合并成立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西双版纳州财校、卫校和农校三所中专学校并入学院。2006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建成首批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6年,入选“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中泰‘一带一路’应用型泰语人才培养项目”入选第二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2022年获得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服务卓越奖”。2023年入选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4年入选2022年度省级“绿美校园”。
学院设国际交流学院、师范学院(公课部)、医学院、旅游财经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中等职业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开放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部、中心)。设置大专专业48个,其中省级特色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
学院分景洪、勐仑校区两部分。景洪校区位于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市中心,占地157亩。勐仑校区位于勐腊县勐仑镇,与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相邻,占地1232亩。新校区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为学院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办学特色鲜明、区位优势突出的边境“国门”高职院校提供了基础保障。
学院秉承“励志、厚德、强能、精业”校训,大力实施“团结建校、质量立校、特色活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六大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特色办学之路,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院 |
1 | 410105 | 园艺技术 | 生命科学院 |
2 | 410201 | 林业技术 | |
3 | 410106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
4 | 410303 | 畜牧兽医 | |
5 | 410107 |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 |
6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7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师范学院 |
8 | 590206 | 行政管理 | |
9 | 430108 | 供用电技术 | |
10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旅游财经学院 |
11 | 530605 | 市场营销 | |
12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
13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14 | 540101 | 旅游管理 | |
15 | 570214 | 应用泰语 | 国际交流学院 |
16 | 570208 | 应用外语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三校生(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应(往)届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6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与考生登录: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单招准考证打印网(网址:dzdz.xsbnzy.cn)“考生登录栏”确认入口进入《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考生准考证打印系统》对参加测试进行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用户名、密码均为高考准考证号。系统将于3月14日20:00自动关闭,未按时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网络测试。
五、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一)文化素质考试
1.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20分):以2023年底前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最好的量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文化素质成绩。
2.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200分):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基础知识考试。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200分)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均通过网络在线进行测试,现场上传自我介绍和特长展示短视频(3-5分钟),并根据报考专业进行答题。
(三)综合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成绩
六、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知识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理解与反应能力、创新思维和举止礼仪等综合素质。
(一)心理素质: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能够冷静处理问题,不偏激,不固执,具有一定的情绪调节和自控能力;
(二)语言表达:口齿清楚,语速适中,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能够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积极,能做出恰当的回应;
(三)思维品质: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思维灵活,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能及时做出适当反应,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四)仪表仪态:衣着整洁,仪表得体,举止大方,姿态自然,符合专业特点;
(五)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认知。
七、网络测试工作安排
(一)测试时间
1.模拟测试时间:2024年3月14日
三校生文化素质模拟测试:下午15:00-16:00;
高中毕业生、三校生职业适应性模拟测试:下午16:00-18:00。
2.正式测试时间:2024年3月15日
三校生文化素质测试:上午10:00-11:00;
普高毕业生、三校生职业适应性测试:下午15:30-16:00。
(二)测试操作方法
考生使用“学习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通过“超星考试平台”进行(详见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说明和网络远程考试考生使用手册)。
八、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照片的户口本)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两证方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二)文化素质考试,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手机上通过超星学习通完成答题。
(三)文化素质考试实行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考生成绩。
(四)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考试由学院组成测试专家组进行成绩评定,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不实行现场亮分。
(五)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成绩以各专家评分为依据,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即为考生职业技能成绩。
(六)考生综合成绩的评定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的向考生进行公布。
八、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对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
1.园艺技术、林业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畜牧兽医、食品质量与安全、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以生物、化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计算机应用技术以信息技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应用泰语、应用外语以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行政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以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供用电技术以物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二)学院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普通高考体检后方具备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四)高职单招投档录取不再进行拟录取确认。考生应审慎填报高职单招志愿,诚信应考。
(五)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且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发放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准考证,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试和录取。
(六)2024年4月3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8月办理完成全部录取手续后进行发放。
九、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院将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帮助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招生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行政监督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对招生考试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计划制定、招生宣传、自主命题、试卷制作、成绩评定、成绩录入、数据上报、新生录取等招生环节中贯彻执行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问题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和违纪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