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书法学(师范)专业校考阅卷工作顺利结束。根据《绍兴文理学院2017年书法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关于“招生计划”分省安排的规定,本次阅卷和分数线划定都采用了分省形式。经研究决定,各省书法学(师范)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成绩计算方法为:成绩=临帖×50%+行草创作×50%。
一、成绩查询
考生现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栏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2017年3月24日—3月30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查卷申请,逾期不候。
申请办法: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对成绩有疑问的科目申请查卷,每位考生限查一门科目,只查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如发现成绩有误,再续查另一科目。查卷结果将于截止申请结束一周后(4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考生。不接受电话查卷申请。
申请书中需明确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申请查卷科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并附参加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电子照片。申请查卷电子邮箱:sxwlxyzsbgs@163.com。
二、专业校考合格证
专业校考合格证将于4月10日后通过挂号信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合格证仅用于通知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并无其他作用,若因地址等原因无法寄达,学校不再重寄或补发。
三、合格成绩分数段
四、录取规则:
按招生章程规定,书法学(师范)专业录取规则为:在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专业校考成绩×50%。
欢迎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报考绍兴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