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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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归口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

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归口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浙江省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

学院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为国家培养音乐与舞蹈各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招生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计划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表演5个本科专业的学生。

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三、招生批次

招生批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报考方式:

1.考生须符合《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并按照规定办理联合招生报名手续,统一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考试。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请考生登录统一报考网站获取详尽信息。

(1)《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公布网址:

http://www.eeagd.edu.cn

(2)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http://www.网址未加载

2.具有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可直接向我院申请,以学测成绩取代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报名时须提供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下载填写《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申请表》(附件1),请于2月19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院招生办。

电子邮箱:zs@zjcm.edu.cn

传真:0571-89808086

申请表发送成功后,请务必于2月20日-2月22日9:00—16:00拨打0571-89808080进行电话确认。

2.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1日9: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申请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①港澳地区考生须出具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须出具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入学的考生,同时提供均标级以上的学测成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3)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人免冠一寸照片4张。

注:考生本人必须参加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

3.缴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标准执行,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人民币18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4.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3月2日——3月4日

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注:

⑴考生凭现场确认领取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专业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⑵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⑶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⑷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⑸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⑹考生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⑺考生不得缺考任何一项考试内容,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六、各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比例

(一)  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演唱

(1)演唱自选歌曲三首(美声或民声唱法均可)

(2)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所有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

②咏叹调必须用原调演唱。

③不得演唱流行歌曲。

④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为过关合格。


2.钢琴演奏

(1)钢琴演奏

① 自选技术性练习曲一首(从下列作曲家的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里盖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普罗科菲耶夫)。

注:肖邦练习曲作品 10之3、6 及作品 25 之1、2、7 除外。

② 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组(前奏曲与赋格)。

③ 自选古典奏鸣曲的其中一个快板乐章(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或自选除了巴洛克、古典时期以外的乐曲一首。

(2)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钢琴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为过关合格。


3.中国乐器演奏

(1)乐器演奏(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大提琴、低音提琴 )

●除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外的中国乐器演奏

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大提琴或低音提琴演奏

  ①自选音阶练习一条。

  ②自选练习曲一首。

  ③自选乐曲一首。

  ●民族打击乐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自选大鼓、排鼓或板鼓乐曲一首。

  注:军鼓、大鼓、排鼓、板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鼓棒自备。

  (2)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乐器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为过关合格。


  4.西洋乐器演奏

  (1)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①自选一个调的音阶和琶音。

  ②自选练习曲一首。

  ③自选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或大、中型独奏乐曲一首。

  ●打击乐演奏

  ①军鼓: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

  ②键盘类打击乐或定音鼓: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2)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竖琴、军鼓、马林巴、定音鼓须使用考场提供的乐器,军鼓、马林巴、定音鼓鼓棒自备。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乐器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为过关合格。


  5.流行音乐

  (1)流行演唱或演奏

  ●流行演唱:自选歌曲两首。

  ●流行钢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流行作品或爵士作品一首。

   注:须使用考场提供用琴。

  ●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用琴:YAMAHA ELS-02C 、吟飞RS1000e 两种型号。

  ●手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萨克斯管演奏

  ①自选古典练习曲或爵士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现代乐曲或爵士乐曲一首。

  ●爵士鼓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爵士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乐器:军鼓、爵士鼓(五鼓配置连镲片和双踏)。

  ●古典吉他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演奏乐器以及琴托或其他专业设备自备。

  ●流行吉他演奏

  ①自选音阶练习曲或琶音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电吉他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MaishallJCM900),效果器自备。

  ●低音吉他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AMPEQSVT-4 PRO),效果器自备。

  (2)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流行演唱的伴奏要求: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也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带。

  ②乐器演奏的伴奏要求:手风琴、爵士鼓、古典吉他不使用伴奏,其他乐器演奏,考生本人如需伴奏,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其中电子管风琴考生使用音频和MIDI播放功能,仅限于自动播放“非音高打击乐、定音鼓、音效和音色切换”声部。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演唱(演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为过关合格。


  (二)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1)声乐演唱:自选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戏曲或说唱一首。

  (2)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3)音乐学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4)音乐学写作

  (5)乐理(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级考试大纲。

  (6)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级考试大纲。

  注:

  ①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考生如需伴奏,请提供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并按原调谱面(艺术歌曲除外)演唱,如提供伴奏谱不符合要求,考生须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②乐器范围: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西洋、民族打击乐)、电子管风琴、手风琴、萨克斯管、古典吉他、竹笛、唢呐、笙、二胡、板胡、古筝、扬琴、古琴、琵琶、柳琴、中(大)阮、三弦。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20%+乐器演奏20%+音乐学相关知识提问20%+音乐学写作40%。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60分为过关合格。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乐理:考试要求详见《乐理》A级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A级考试大纲。

(3)四部和声写作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着,人民音乐出版社;

考试范围:斯波索宾等着《和声学教程》1-22章内容。

(4)歌曲写作:为指定歌词写作歌曲一首,并写出钢琴伴奏。

(5)旋律写作: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一首。

(6)钢琴演奏

①演奏作品两首:自选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②钢琴视奏:按照指定曲谱进行视奏。

(7)专业口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笔试85%(乐理15%+视唱练耳15%+四部和声写作20%+歌曲写作25%+旋律写作25%)+面试15%(钢琴演奏70%+专业口试30%)。


  (四)舞蹈表演专业

  A.中国舞:

  (1)自选作品表演:自选表演舞蹈作品一个,选择范围为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2)软、开度测试及专业技巧测试: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专业技巧测试:大跳(行进中连续做2-3个大跳),旋转(原地或行进任选一种)。

  B.芭蕾舞:

  (1)作品表演:自选表演芭蕾舞变奏一个。

  (2)软、开度测试及专业技巧测试:软、开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横叉。

  专业技巧测试:

  女生:挥边转8-12个

  男生:旁腿转8-12个

  注:

  ①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

  ②中国舞招考方向的考生作品表演须身着练功服参加考试,不得着裙装;软、开度及专业技巧测试须身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③芭蕾舞招考方向的考生须按照芭蕾舞专业要求准备发型和服饰,女生可穿芭蕾短纱裙,须穿脚尖鞋表演,男生须穿白色或肉色软鞋。

  ④作品表演请同时提供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储存载体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考试时如遇移动U盘和CD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作品表演60%+软、开度和技巧测试40%。


  (五)表演(戏曲表演)专业

  (1)朗诵(汉语):自选文学作品(小说、诗歌、寓言故事)。

  (2)歌唱

  ①自选歌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为中文歌曲)。

  ②模唱:根据现场钢琴弹奏的旋律,进行模唱。

  (3)形体:自选一段舞蹈(舞种不限、自备伴奏用移动U盘和CD光盘)。

  (4)命题小品:根据考官命题现场表演。

  ■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满分100分)=朗诵25%+歌唱25%+形体25%+命题小品25%。

  七、专业成绩合格要求

  1.专业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

  2.专业合格人数按不超过招生总计划数的3倍划定,各专业招考方向的合格人数按报名人数比例分配。

  八、学费标准

  我院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九、录取办法

  2019年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1.以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入学,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台湾地区考生,经学院审定,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对无误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其他港澳台考生须参加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联招办的投档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十、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浙江音乐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十一、其它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9808080   邮箱:zs@zjcm.edu.cn

  传真:0571-89808086

  (注:2019年2月4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六)春节放假期间咨询电话、传真暂时关闭)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    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3.学院网址:http://www.zjcm.edu.cn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

  5.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19年港澳台地区学生报考申请表》请前往浙音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2:

《乐理》考试大纲

  1.《乐理》考试大纲

  ⑴ 考试等级划分:

  根据各专业不同要求,乐理考试分为两个等级。

  A级程度:

  报考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B级程度:

  报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⑵ 考试内容与要求:

  A级程度:

  ①声学、律学基础知识。包括乐音的基本特征、泛音列、纯律、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等。

  ②记谱法。包括各类谱号谱表、各种音符和休止符、钢琴音域与音组划分、音名、唱名、中央 C、标准音、全音半音分类、等音等。

  ③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包括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外文术语等。

  ④节奏节拍。包括节奏、节拍强弱规律、拍子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拍号、音值组合等。

  ⑤音程与和弦。包括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原位音程、转位音程、等音程、复音程、协和音程的识别与构成;不协和音程及其在调式调性的解决;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与构成;调式调性作用下的和弦解决等。

  ⑥调式调性。包括大小调式民族调式及中古调式音阶、调式音级名称与功能、调与调号、调式变音、特性音程、调关系、半音阶、旋律调式调性分析、旋律移调和译谱等。

  B级程度(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

  ①记谱法。包括各类谱号谱表、各种音符和休止符、钢琴音域与音组划分、音名、唱名、全音半音分类、等音等。

  ②音乐常用记号与术语。包括速度力度记号、反复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外文术语等。

  ③节奏节拍。包括节奏概念、节拍强弱规律、拍子类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拍号、简单的音值组合等。

  ④音程与和弦。包括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原位音程、转位音程、等音程、单音程、复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的识别与构成;各种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的识别与构成。

  ⑤调式调性。包括五声调式,以及大小调的调式音级的标记与名称、调与调号、调式变音、特性音程、半音阶、简单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等。

  参考教材: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基本乐理教程》(中国艺术教育大系音乐卷),童忠良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附件3: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⑴ 考试等级划分:

  根据各专业不同要求,视唱练耳考试分为两个等级。

  A级程度:

  报考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B级程度:

  报考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

  ⑵考试内容与要求:

  所有专业的视唱练耳考试均由“听音笔试”和“视唱面试”两部分组成,统一使用五线谱记谱与固定唱名视唱。

  A级程度:两升、两降号以内调性范围,含中国民族调式。

  【听音笔试部分】:

  ①音程与和弦:包括单音程或复音程;四种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与转位,包括八度内密集排列及四声部开放排列。

  ②和弦连接:含调内属七、二级七、导七原位与转位和弦,包括单谱表与大谱表密集排列与开放排列形式。

  ③节奏记谱:2/4、3/4、4/4、3/8、6/8节拍,含附点、切分、连线等32分音符时值以内各类节奏型。

  ④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包含大、小调式与中国民族调式,2/4、3/4、4/4、3/8、6/8节拍范围,含附点、切分、连线等32分音符时值以内各类节奏型,以及经过式变化音与辅助式变化音。

  【视唱面试部分】

  ①模唱和弦组。

  ②看谱即唱:用固定唱名视唱一首单声部曲例。

  B 级程度:一升、一降号以内调性范围,含中国民族调式。

  【听音笔试部分(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

  ①旋律音程。

  ②八度以内和声音程的性质与音高。

  ③四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原位与转位的性质与音高。

  ④调式、调性辨别:大、小调式(自然、和声、旋律)音阶,以及中国民族五声调式音阶。

  ⑤节奏(单声部):2/4、3/4、4/4、3/8、6/8节拍范围,含附点、切分、连线等32分音符时值以内的各类节奏型。

  ⑥旋律(单声部):2/4、3/4、4/4、3/8、6/8节拍范围,含附点、切分、连线等32分音符时值以内各类节奏型,以及经过式变化音与辅助式变化音。

  【视唱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用固定唱名视唱一首单声部曲例。

  参考教材:

  《单声部视唱教程》(上册),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上海音乐出版社;

  《精品视唱教程》(初级),中央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二级),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视唱练耳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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