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

招生简章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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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落实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在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的背景下,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才选拔方式的改革,根据《..

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落实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在艺术学成为学科门类的背景下,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才选拔方式的改革,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文件精神,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选拔对象
选拔忠诚于艺术事业,具有艺术天赋和扎实艺术功底的优秀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一)招生总计划85名。
(二)招生专业:
1、实践类:中国画 13名,书法学 5名,造型艺术类35名,图像与媒体艺术类20名,录音艺术5名,共78名;
2、理论类: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共7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二)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以上(本简章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三)热爱艺术事业,艺术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成绩优秀;
(四)各专业(类)报考的具体要求
1、实践类(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录音艺术)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会考科目(即:历史、地理、信息技术、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等九门,以下简称“九门会考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在B等以上,其余科目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3)报考造型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1)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会考科目”成绩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为A等,其余科目省会考均合格;
(2)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在我院指定的九门科目[见注1]中,应有不少于三门科目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余科目均及格。
注1:指定科目及对照办法
(1)指定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
(2)如考生所在学校未开设指定科目中素描、速写、色彩三门美术专业科目的,由所在学校书面出具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科目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后予以公示。
(3)上述科目的成绩均按考生近2学年该科目取得的分数折算成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会考成绩为A等,平均分在75分以上的科目对照会考成绩为B等,平均分低于60分的科目视为不及格。

四、报考办法
(一)初试网上报名及交费
1、网上报名及交费网址: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 )
2、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12年11月26日―12月10日(9:00-22:00)
3、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报完成后打印《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
特别提醒:“三位一体”初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现场不再补办报名及交费手续。网上报名、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二)初试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确认单》到我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当场拍照并发放准考证,必须考生本人办理。(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间:12月17日(9:00-15:00)
2、现场确认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或期末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6)个人(艺术)简历,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院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1000字。
(三)复试名单公布、报到与交费
1、复试名单公布:我院将于2012年12月19日13:00在招生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报到:2012年12月19日13:00-17:00复试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我院象山校区报到。
3、复试交费:现场交纳复试考试费100元/人。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复试报到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我院有权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还须办理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和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另外,报考造型艺术类或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的考生,须办理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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