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学(师范)承认各省音乐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拟招生计划
浙江 | 河北 | 江西 | 湖北 | 河南 | 湖南 | 辽宁 | 合计 |
90 | 13 | 11 | 7 | 9 | 12 | 8 | 150 |
文理兼招 | 只招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