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意浙江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五个本科专业,从2017年起面向全国试点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2017年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共计45所,这些高校在招生录取上相比其他高校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及优先权:一是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二是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四是录取批次属于艺术提前批次或第一批次,拥有最高优先录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