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6年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江西、四川、湖南招生,招生专业含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摄影。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校考,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或由我校确定省线以上的最低文化分数线,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外语单科要求成绩不低于90分。
4. 美术类专业按各省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默认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若无特定规则,综合分=文化分+专业统考分。各省投档录取的排序规则具体如下:
省份 | 河北 | 湖南 | 江西 |
排序规则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
省份 | 山东 | 安徽 | 江苏 |
排序规则 | 专业统考分 | 综合分=专业分/专业满分×700+文化分/文化满分×300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