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浙江省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江苏考生可以最低降至40分)。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音乐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音乐表演(器乐):限招钢琴、二胡、琵琶、古筝、小提琴、扬琴、竹笛。安徽、江苏、黑龙江、广西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
3、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1、浙江省考生按照浙江省规定办法计算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美术统考,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单独组织考试;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广西区
3、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根据生源省考试院有关政策,专业分和文化分均上线者,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具体综合分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