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取消美术类专业的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考生参加各省统考即可。招生省份为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详见2014年招生计划:http://www.网址未加载/html/20140813/201408130815451.htm
美术类按照综合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根据招生计划及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014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除外)取消外语单科最低分限制。
艺术类美术考试综合总分折算办法:文化总分按750分制折算,专业分按750分制折算
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专业总分×50%
备注:
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面向浙江省招生,采用统考成绩;2.国内学习两年再选派到德国学习三年。浙江省外有意参加该项目的考生入学后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3.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80分及以上(150分制)。
服装与服饰设计面向浙江、黑龙江、河北、江苏、安徽、天津、辽宁、福建、山东、广西、江西等11个省招生,美术类专业成绩采用该省统考成绩。高考外语单科成绩无最低分限制。
其他美术类专业招生省份与招生计划将于6月份公布,敬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更多信息详见:浙江科技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