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9年,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跨媒体艺术、艺术史论、建筑学、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1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美术学、公共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南山、象山和上海张江三个校区,良渚校区在建,计划于2021年建成。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培养要求,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三位一体”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三位一体”招生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以及实际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计划70名(具体见附表1)。
附表1:招考专业(类、方向)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一览表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专业代号

招考专业(类、方向)

学制

计划数

专业类别

考生类别

中国画130406

301

中国画

4年

12

实践类

“艺术类”

考生报考

书法学130405

302

书法与篆刻

4年

2

实践类

303

书法学与教育

4年

1

实践类

美术学类1304

304

造型艺术类

4-5年

30

实践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305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4年

15

实践类

艺术学理论类1301

306

艺术理论类

4年

10

理论类

合计

70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浙江本科院校-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简章-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