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市区。学校开设65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下设18个二级学院和一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校园占地面积1980亩。学校设有专门从事音乐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二级学院——音乐学院。
二、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公办本科,艺术类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招。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心,具有基本的音乐理论知识与素养,具备扎实的音乐专业技能和表演能力以及一定的课堂教学技能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在普通中小学校、艺术培训学校等单位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测试 |
音乐学(师范) |
湖南 |
15 |
组织专业校考 |
江苏 |
15 |
组织专业校考 |
|
浙江 |
50 |
认可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具体各省正式招生计划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普通高校本年度音乐学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具有一定的音乐艺术专业基础;
五、专业校考
(一)考点及考试、报名时间
考 点 |
考试时间 |
江苏南京·南京师范大学(面向江苏考生) |
1月26日 |
湖南长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面向湖南考生) |
1月29日 |
(二)报名方式
根据湖南、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方式执行。
(三)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
1.视唱练耳(占30%):A、B两个部分(视唱和模唱)考试;
2.专业技能测试(占70%),包括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钢琴或其它乐器)、舞蹈表演、戏曲表演等四个项目,考生可以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声乐表演:独唱自选歌曲1—2首,总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考生自备乐谱;
器乐表演(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舞蹈表演: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戏曲表演:表演自选戏曲折子戏一段,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要求:①所有演奏、演唱必须背谱;②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③舞蹈、戏曲表演考生需自备CD格式伴奏光盘和道具,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须改为无伴奏表演。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3月31日前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受理电话查询,查询网址:zs.usx.edu.cn)
六、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
考生按所在省招办规定,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 冶 渭尤 骋晃幕 慰际裕ǜ呖迹 匆 筇畋ㄒ帐趵嘣盒Wㄒ抵驹浮 /p>
七、录取
在专业合格(其中湖南、江苏考生需通过我校专业校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其他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音乐学专业校考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㈡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四)本招生方案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41838
学校网址:www.usx.edu.cn
招生信息网:zs.usx.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