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规定,经学生申请、学校综合测试,现将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点击查看: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名单(公示).pdf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6日12:00止。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邮箱:zsb@zufe.edu.cn。
考生个人综合测试结果已同时发布在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中(网址:http://dexw.zufe.edu.cn/)。请各位考生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zs.zufe.edu.cn/info/1064/41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