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省市共建重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温州市。学校已有90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
学校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一大门类。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生态学为“省市共建”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课程29门,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师范专业认证9个。学校获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82项,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创建于1995年,设有体育教育(师范)和休闲体育两个本科专业,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方向)培养点。学院现有教授15位、副教授21位,博士20位,硕士生导师22位,国家级裁判11位;拥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浙江省青年优秀骨干教师等一批国家级、省级人才。学院科学研究成果丰硕,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社科与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社科等高水平科研与教学项目;发表权威、核心期刊论文近百篇,出版一批专著和教材,获多项省部级教科研成果奖。学院硬件设施一流,拥有南北校区两座综合体育馆,内设篮球馆、排球馆、乒乓球馆、武术馆、体操馆、健美操馆等,另有二座标准室外田径场,人工足球场、游泳池、网球场等。学院现有田径、三大球、三小球、武术、跆拳道、定向、游泳等10多支专业、公体运动队及特色项目水上运动队、棒球队。近年来队员们在全国全省赛场摘金夺银,尤其龙舟队在中华龙舟大赛、全国青运会、国际划联世界杯等赛事屡创佳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极大宣传了温州大学形象和影响力。
一、招生项目和人数
2023年体育专业特招生面向浙江省共招生22名,具体项目为田径(6名)、男子篮球(4名)、男子足球(4名)、男子排球(2名)、武术(2名)、网球(2名)、乒乓球(1名)、游泳(1名),录取时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项目间调剂,调剂顺序为武术、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游泳。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测试成绩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报考资格
报考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具有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且参加浙江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
三、录取办法
1.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体育专业特招生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依据《温州大学2023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分项目排名,择优录取。若专项评分或专项测试得分相同,以体育统考四项成绩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2.项目间的招生计划调剂:录取时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调剂顺序为武术、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游泳。具体如下:
①田径项目剩余1个招生计划,调剂到武术;剩余2个招生计划,分别调剂到武术1个,篮球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武术1个、篮球1个、足球1个,如此循环调剂。
②篮球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武术、田径、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游泳。调剂办法同上。
③足球项目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调剂到武术、田径、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游泳。调剂办法同上。
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剩余多个招生计划,剩余招生计划汇总,调剂顺序为武术、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游泳。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编:325035
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577-86680800
学校网址: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u.edu.cn
五、其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温州大学2023年体育专业
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
一、田径专项评分与录取排序规则
(一)田径专项成绩评分表。专项成绩以省特招测试成绩为准,评分标准如下(考生成绩居于两档之间时,以下档成绩为准):
(二)录取排序规则:
1.先遴选田径各项目报考考生专项成绩第一名者,依据《田径专项成绩评分表》对选出考生的专项成绩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若专项评分或专项测试得分相同,以体育统考四项成绩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二、游泳专项评分与录取排序规则
(一)游泳专项成绩评分表。专项成绩以省特招测试成绩为准,评分标准如下(考生成绩居于两档之间时,以下档成绩为准):
(二)录取排序规则:
1.先遴选游泳各项目报考考生专项成绩第一名者,依据《游泳专项成绩评分表》对选出考生的专项成绩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若专项评分或专项测试得分相同,以体育统考四项成绩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三、武术、篮球、足球、排球、网球、
乒乓球专项录取排序规则
(一)以省体育专业特招专项测试成绩得分为准,按专项得分高低,分武术、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项目分别排序,分别从高到低录取。
(二)若专项评分或专项测试得分相同,以体育统考四项成绩高者列前;再相同,以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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