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快讯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浙江省普通类提前批(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工作已于今日顺利完成,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在满足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位次录取前50名考生,最低录取综合分为69.19,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因体检结果不满足我院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第五条: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不能纹身;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和高考英语成绩不满足我院招生章程单科成绩要求:录取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5分等条件要求的考生无法被我院顺利录取。
备注: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总分满分为100分。
录取结果可在我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处查询:http://zs.ndky.edu.cn/admission_info/index.jspx,具体以浙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或“浙江考试”微信公众号,以及浙里办APP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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