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 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且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须参加202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2024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为30个,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名额,招生专业如下: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法学院 | 法学 | 4年 | |
行政管理 | 4年 |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 | 4年 | |
心理学院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4年 |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儿童发展与教育 学院 | 学前教育(师范) | 4年 |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杭州校区 |
特殊教育(师范) | 4年 |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杭州校区 |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4年 | |
历史学(师范) | 4年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 | 4年 | |
日语 | 4年 | ||
国际文化与 社会发展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4年 | |
社会工作 | 4年 |
最终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部分专业入校后将按照相关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入该专业学习。
四、录取
我校将于7月份通过网上录取系统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学校志愿顺序、香港中学文凭核心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等择优录取。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五、学费
香港学生与内地同专业学生学费标准一致。
六、住宿
学校安排校内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000-1600元,4-6人/间。
七、入学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4.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浙江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奖学金
香港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1.地址
校本部: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金华校区),邮编321004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邮编311215
2.院校网址:www.zjnu.edu.cn
3.招生网站:zs.zjnu.edu.cn
4.电话:86-579-82282245/82283892
5.传真:86-579-82282335
6.电子邮箱:zsb@网址未加载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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