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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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了方便各位高考生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本文整理了《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及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资料汇总,供参考。

浙江外国语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查询入口: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浙江外国语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zisu.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浙江外国语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isu.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浙江外国语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历年招生章程资料汇总: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如下:

层次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

省份

本科

音乐学(师范)

不限

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四川

美术学(师范)

艺术与科技

艺术与科技(传统手工艺方向)

该章程未经学校党委会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专业考试

第十条符合2023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相应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专业考试按各招生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第五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分数段)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算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算为750分)×5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十九条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

传 真:0571-88219311

招生网址: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号:961856648

以上就是“浙江外国语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浙江外国语学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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