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浙大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满分750分)×5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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