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
二、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规则
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 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 分制),按照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 =专业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100+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 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折算成绩 =文化考试总成绩÷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100
注:①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 绩时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江苏省,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 定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统一使用文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 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新疆考生算法如下:文化考试总成绩=新疆考生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总成绩÷450×750
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院系名称 | 报名专业(招考方向) | 分数线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27 |
服装与服饰设计(新疆预科) | 233 | |
艺术与科技 | 202 |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产品设计 | 215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224 |
环境设计 | 215 | |
动画 | 229 | |
数字媒体艺术 | 212 | |
时尚传播学院 | 摄影 | 208 |
表演(服装表演)男生 | 74.8 | |
表演(服装表演)女生 | 66.2 | |
表演(广告传播)男生 | 74.2 | |
表演(广告传播)女生 | 71 | |
美术学院 | 绘画 | 222 |
雕塑 | 213 | |
公共艺术 | 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