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在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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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师范、艺术市场、绘画)计划招生2人,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39分;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新媒体艺术)计划招生1人,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527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美术学类(师范、艺术市场、绘画)计划招生2人,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439分;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新媒体艺术)计划招生1人,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527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高考满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200)的4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60%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但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录音艺术计划1人,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535分;音乐学计划招生4人,音乐学(师范)实际录取1人,录取综合分最低分514分;这两个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占40%(按高考满分折合,即专业课成绩×高考满分÷100),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学计划:零计划,舞蹈(女)实际录取1人,专业最低分75分,该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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