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办)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安排,经研究重庆大学2018年艺术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安排如下:
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四个专业
1.重庆市考生:报考相关专业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直接认定重庆市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2.其他省份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考点设置和时间见“校考安排”)。
二、编导类、美术类相应专业
我校不组织专业考试,专业成绩直接认定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 | 招生对象 | 备 注 |
表演 | 文理 | 50 | 面向全国 | 依据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名单,视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再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无合格生源的省份,将不投放招生计划。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5 | |||
舞蹈表演 | 35 | |||
音乐表演 | 25 | |||
戏剧与影视学类(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文理 | 95 | 详见招生简章 | 参加考生所在省的编导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
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 | 文理 | 180 | 详见招生简章 | 参加考生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 |
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美术类)【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