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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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我校各类别录取原..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和我校各类别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成绩认定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成绩,若省级招办组织了统考,考生还需统考合格。此外,对四川、重庆考生的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动画、设计学类专业:专业成绩的认定按照各省要求,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定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此外,对四川、重庆考生,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100)×6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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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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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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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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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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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10

40

8

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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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动画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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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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