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除建筑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440101H;项目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191076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